本报记者 刘启红
“做公益,会成瘾的!”说这话的,是57岁的萍乡市湘东区148法律服务所主任夏云剑。10余年来,他累计参加志愿服务达2.8万余小时,组织参加公益活动600余次;以法律工作者的身份为困难群体维权150余起,以红十字应急救护员身份救护群众30余人。
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,夏云剑最大的愿望是让每个人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。不久前,一名农民工在工作时断了两根手指,但用工单位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。不得已,农民工慕名找到他请求帮助。夏云剑二话不说,接下案子后就亲力亲为,从劳动部门到企业,从医院到法院,劳动关系认定、工伤认定、伤残鉴定、劳动仲裁、法院立案,事无巨细,连路费、邮寄费、资料打印费都是自个儿掏的腰包。近10年来,夏云剑累计为困难群众义务提供法律援助150余起,免去各种费用75万余元,追回补偿款、赔偿款、民工工资数百万元。
在长期的法律服务实践中,夏云剑发现,一些群众法律意识淡薄:劳动用工不签订合同、发生交通事故不报警、发生伤害不鉴定,往往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损,这让他感觉普法的重要性。为此,一有时间,他便走村串巷,拉起桌凳到集市摆摊设点,专门为乡亲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。社区、机关、医院、中小学校……这些年来,夏云剑的足迹遍及全区所有单位,仅去年一年就开展公益讲课150余场。
熟悉夏云剑的人都知道,他经常随身携带一个急救包,里面有人工呼吸膜、夹板、止血带、救心丸、镊子、体温计、活络油等,被称为行走的“急救室”。有一次,他在北京参加应急救护能力提升培训期间,经过月坛南路街头,恰好碰见一名老人晕倒在地。他连忙上前实施救护,为老人最终转危为安赢得了宝贵时间。
十余年公益路上,夏云剑付出太多的时间、精力,社会对他的肯定也日益增多,中国好人、中国红十字五星级志愿者、全国十大公益好人、江西好人、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等荣誉纷至沓来。但在夏云剑看来,“人生最大的收获,是看见一个个曾经被我帮扶、援助、救护过的人,又能开心快乐地学习、工作与生活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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